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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
| 作者: 出处:政府办 发布:2008-08-18 11:30:14 点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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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张华基 县建设局副局长
张晓红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喜森 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张敬涛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贵铭 县邮政局副局长
李景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靖野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喜林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周凌岩 县地税局副局长
胡本正 县林业局副局长
赵伟君 县开发区办公室主任
高 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双臣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葛 海 县统计局副局长
董兴华 县文体局副局长
谢丽娟 县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爽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各乡(镇)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将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普查办。
全县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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