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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依兰县劳动保障监察2008年度欠薪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出处:政府办 发布:2008-06-18 09:50:09 点击:

依政办发〔 2008 13

 

依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依兰县劳动保障监察 2008 年度

欠薪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总站: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依兰县劳动保障监察 2008 年度欠薪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 八年六月二日

 

 

 

依兰县劳动保障监察 2008 年度欠薪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欠薪治理工作,建立欠薪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建筑领域工资拖欠问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意见》(哈政发〔 2007 19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 清防并举、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属地管理、落实责任 的原则,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欠薪治理工作,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我县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主体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全县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防欠工作日常监管责任体系和部门联动的防欠工作机制

(二)全县 2008 年欠薪投诉举报案件发案量比上年下降 20% 以上;

(三)当年新发生的欠薪案件在 30 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避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访和突发性事件。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欠薪治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1 、加强领导,建立县政府主导的欠薪治理工作机构。

2 、落实责任,明确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分工,并将其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3 、协同配合,建立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4 、政令畅通,构建共享信息平台,实现相关部门欠薪信息的有效对接。

(二)进一步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教育和惩处力度

1 、开展百场维权宣讲进工地、进社区等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农民工)依法用工、有效维权的意识。

2 、在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宣传政策,曝光违法,推广典型。

3 、开展建筑行业、 四小 、物流、装卸、配货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4 、对欠薪企业实行重点列管制度,对其整个施工、经营过程按月检查,全程监控其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5 、将欠薪单位纳入用人单位信用监督体系(包括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人民银行诚信系统),并视欠薪行为分别予以媒体曝光、限制招投标、一票否决、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4 8 4 30

1 、拟定方案。县劳动保障局作为本区域内欠薪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拟定欠薪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的防欠责任人,组织实施以调查摸底、日常监管、普法宣传、专项治理为主要工作方式的欠薪治理工作,并建立用人单位数据库,受理和查处欠薪投诉举报案件。

2 、落实责任。县劳动保障局对所辖区域内的建筑施工项目逐一落实防欠责任人(依兰镇辖区防欠责任人:卢铸钢;达连河镇辖区防欠责任人:尹承栋;其他乡镇辖区防欠责任人:蔡传明;总辖区防欠负责人:李铁峰)。开展欠薪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保障金缴纳、维权告示牌设立,工程分包、转包及劳务合同签订等情况。

3 、学习培训。一方面对防欠责任人进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欠薪治理工作政策规定进行培训,特别是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对防欠责任人进行防欠工作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

(二)实施阶段( 5 1 —11 30 日)

1 、召开工作会议。一是分行业召开用人单位负责人、劳资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区分监管重点。通报 2007 年有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实行重点列管的名单,对 2008 年发生新的拖欠的用人单位,视情节分别处以重点列管、限制招投标、一票否决、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二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书。三是及时召开部门内部的防欠工作会议,对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四是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防欠工作例会,研究部署防欠工作。

2 、开展维权宣讲。一是对用人单位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培训班对用人单位劳资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二是开展劳动保障维权重点提示、警示、启动百场维权宣传进工地、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三是在新闻媒体开展欠薪治理专栏,按月曝光欠薪企业(首月曝光去年欠薪企业,以后每月曝光上月欠薪企业),推广欠薪治理工作经验。

3 、巡视监管。防欠责任人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开展防欠工作,对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项目,在施工期要适时进行日常监管检查,并填写防欠手册或制作调查检查记录;协察员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项目适时进行排查上报,并协助专职监察员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专职监察员对每个建筑施工项目每月至少检查 1 次,对重点列管的单位每月至少检查 2 次。进入秋季后,要对建筑工地和民工居住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因经济(劳务)纠纷、劳动纠纷等引发的欠薪案件,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院、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对发现的拖欠工资或其他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协调公安部门处理。

4 、举报专查。加大对欠薪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力度,对于 2008 年新发生的欠薪案件,一方面要加大处理(罚)和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务必要在 30 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有效途径或部门解决问题。

(三)总结阶段( 12 1 2009 2 10

2008 年欠薪治理工作,要结合半年、年终总结工作,对防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五、工作考核

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扎实做好欠薪治理工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分阶段对防欠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核内容( 100 分)

1 、责任区施工工地基本情况。防欠责任人必须对责任区内的建筑工程基本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全面掌握。内容包括:

1 )摸清建筑工程基本情况( 10 分);

2 )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5 分);

3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 10 分);

4 )劳务分包、转包情况( 5 分)。

2 、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维权告示牌设立情况( 40 分)。即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告示牌情况;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及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3 、普法维权宣讲情况( 20 分)。防欠责任人按要求在责任区内开展普法维权宣讲进工地、进社区情况。

4 、投诉举报情况( 10 分)。

(二)考核标准

1 、扣分项目。

1 )责任区内建筑工程遗漏一个扣 3 分;

2 )劳动合同未签订,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 2 分;

3 )未办理用工备案,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 2 分;

4 )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 3 分(批缓项目除外);

5 )责任区内建筑工程有违规进行劳务分包、转包未及时通报、报告的,每个扣 2 分;

6 )发生拖欠工资的,每发生一起扣 5 分(对外省建筑施工企业与其本地施工人员达成协议,年底统一支付工资的不扣分);

7 )未督促设立维权告知牌,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 2 分;

8 )未开展普法维权宣讲,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 2 分。

2 、加分项目。

1 )单项考核满分的,另加 1 分;

2 )拖欠人数 20 人以上或拖欠工资数额达到 10 万元以上的重大拖欠案件及时发现妥善处理,避免重大、群访案件发生的,另加 2 分。

3 、取消资格项目。

1 )因行政不作为导致拖欠工资案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并引发集体上访或围攻政府机关造成恶劣影响的(恶意讨薪情况除外);

2 )单项考核出现 2 个以上项目得 0 分的;

被取消考核资格的防欠责任人,年底不参加评优、评先、评奖,扣发当年年终各项奖金。

(三)考核方法

建立考核制度,采取实地考核、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查实情况、审查书面材料等方法结合的形式,每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县劳动保障部门为辖区内每名防欠责任人建立考核档案,年底根据累加成绩确定名次。

针对各单位考核以辖区内发生欠薪案件数量为准,如未达到下降 20% 的绝对指标,取消年度标兵单位、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依兰县欠薪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长满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艳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员:陈俊秀   县建设局副局长

            县经贸委副主任

        韩广波   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铁锋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娄中福   房产住宅局开发建设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任:李铁锋(兼)

副主任:卢铸钢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员: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体人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坚持靠前指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欠薪治理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要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本着 教育引导、跟踪整改、依法处理 的原则,教育用人单位自觉遵纪守法、自我约束,特别是增强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实施目标管理。 要对责任区域内的建筑单位,特别是对列入重点列管、一票否决、限制招投标、清出建筑市场名单的企业、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并实行防欠责任人责任制,对责任心不强、不落实防欠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出现欠薪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防欠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信息对接,开展信息通报工作。 要加强欠薪信息的对接,及时交流信息,及时分析解决防欠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防止重大、群体性上访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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