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办发〔
2008
〕
7
号
依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依兰县
2008
年农资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
现将《依兰县
2008
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
〇〇
八年四月八
日
依兰县
2008
年农资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
1
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农资市场整治的各项工作部署,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执法的统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努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县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用生产资料。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部门的作用,全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铲除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
“
放心种子
”
、
“
放心化肥
”
、
“
放心农药
”
和
“
放心农机
”
,建立良好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保护农业生产,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利用春耕、夏播等重点农时,即
4
月
1
日
至
5
月末这段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
(二)工作任务。
要把粮食主产区、农资主产地和农资主销区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主战场;以农资市场生产、储存农用物资规模较大的经销单位,特别是信誉差、屡查屡犯的农资经营者、全县各村无照经营的散户做为工作重点,集中进行清理整治。
整治重点是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市场。特别是要加大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种子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种子流入农资市场。坚持实行
“
三查
”
制度;一查进货渠道,检查种子是否是从正式渠道购进,要求经营者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并提供原始进货发票单据;二查种子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要求外包装和标签必须标明生产厂家或分装商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种子的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行审批文号等事项;三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同时加大对生产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毒鼠强等高毒农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重点整治以下八种
违法行为。一是无证照经营、超项经营或冒用他人产品登记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定证书、质量合格证进行经营,以及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而违法进行农资生产、销售的行为;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国家禁用、不合格农资商品的行为;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无产品标识、产品标识不全或擅自修改标签农资商品的行为;四是生产经营劣质和失效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及不合格冒充合格农资商品的行为;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产品名称、包装装潢、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商品的行为;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的行为;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的行为;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时间为
4-5
月份,分为
3
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4
月上旬
-4
月中旬
)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实际,抓住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由县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
3
个检查组,对全县农资市场、生产、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一是由县农委牵头,县工商局、安全办、供销社、公安局配合,组成流通领域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
2
个检查组;二是由县技术监督局牵头,县农委、工商局、安全办、公安局配合组成生产领域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检查组。
第二阶段:检查实施阶段
(4
月下旬
-5
月中旬
)
。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明显实效。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协调,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范围内稳步推进。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5
月下旬
)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并将总结和典型案例于
5
月
31
日前
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打好农资专项整治攻坚战。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全力配合,扎实推进,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农资市场整治情况。决不能久拖不报、甚至隐瞒不报,对因瞒报、漏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安定团结。对问题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业户,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市场。对因不懂法、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违章行为,重在教育疏导,规范其经营行为。对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要坚持原则,严打严罚。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农资市场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防止不落实甚至推诿等现象发生。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