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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发〔2007〕5号
作者: 出处: 发布:2008-01-03 14:36:44 点击:

依政发〔2007〕5号

 

依兰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组织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总站: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是我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承担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在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支持工会组织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权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工会组织依法进行的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是对企业安全生产最直接、最经常、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全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积极支持工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全县各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政策措施时,要认真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乡(镇)政府应当通过召开会议或者其他有效方式,研究解决工会组织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把工会作为重要成员单位,支持工会组织参与制定全县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划和措施,共同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综合和交流工作,加强与工会组织的沟通,建立有关部门与工会组织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机制。要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纳入政府与工会组织联席会议的内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与工会组织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与工会组织对全县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及需要解决问题的沟通和协商。
    三、积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邀请工会组织参加,并支持工会组织独立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和协助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职工工伤事故发生后,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大力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参加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三同时”审查验收中的监督作用。各有关部门组织审查验收时,要邀请工会组织参加,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或企业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工会组织的配合与协作,在各类企业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并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竞赛范围,提高竞赛的时效性。县政府将把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作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经费上予以适当支持。

     四、努力为工会组织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在组建工会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组织机构,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积极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企业要积极支持工会组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并就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落实防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支持工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外资、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和农民工劳动安全健康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其涉及安全和健康的合法权益。要支持工会组织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开展班组安全建设、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企业支持工会发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用的情况,作为相应检查的内容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工会组织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创造条件,充实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促进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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