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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发〔2007〕9号
作者: 出处: 发布:2008-01-03 14:38:15 点击:

依政发〔2007〕9号

 

依政发〔2007〕9号

 

 

依兰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合理利用、保护国土资源、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纳入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为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已成立了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这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和土地动态监测工作等。县国土局要根据省、市调查实施方案的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计划,扎实推进工作调查的各项工作。

    三、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县国土部门要根据省、市国土部门的安排和要求,选择专业队伍,完成上级交办的土地调查任务,同时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国土局完成有关资料的搜集、土地纠纷调处、城镇地籍调查等任务。

    土地调查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要按时拨付,专款专用,确保全县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依兰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七年七月三日

附件:


依兰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井 岗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栾和江 县政府副县长

王殿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吴焕志 依兰镇镇长

陈 伟 达连河镇镇长

王铁汉 道台桥镇镇长

温宝斌 江湾镇镇长

周天伟 三道岗镇镇长

孙志国 愚公乡乡长

金 星 迎兰乡乡长

李俊庆 团山子乡乡长

关庆伟 宏克力镇镇长

武善月 县法制办主任

高 强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邱宇彦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景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 超 县法院副院长

刘 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凌林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俊秀 县建设局副局长

刘文鹏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维国 县环保局副局长

葛 海 县统计局副局长

胡本正 县林业局副局长

许学民 县海事处处长

邹立仁 县农委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王殿富(兼任)

常务副主任:李凌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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