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政 务 公 开
  领导介绍   政府机构
  工作规则   政府文件
  常务会议   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   财政收支
  利民实事   经济发展
  工作目标   工作报告
  发展规划   人事任免
  统计公告   政府采购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正文
文章阅读
依政综〔2008〕2号
作者: 出处: 发布:2008-01-25 13:37:31 点击:

依兰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汽车转向器厂

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汽车转向器厂:

根据依兰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依革生字〔 1971 〕第 122 号《关于东北油泵油咀厂办 五七 农场用地的批复》,达连河公社永安大队西北屯约 200 公顷土地(其中有 66 公顷耕地)划归东泵厂使用,土地使用权为国家所有。同时东北油泵油咀厂五七农场新开荒 66 公顷耕地,与永安大队西北屯按协议兑换。五七农场建场以来,未给永安大队新开荒 66 公顷耕地。 1984 年五七农场停办,也未按协议约定将五七农场土地转交批准机关处理,并将五七农场全部土地对外发包。根据龙革办〔 1978 19 号《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关于安排省外、省内机关、部队和工矿企业办农副业生产基地的报告》、黑土〔 1989 〕第 23 号《关于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农副生产基地、青年点、战备点土地管理的通知》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县政府决定收回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汽车转向器厂农场全部土地,其中 66 公顷土地使用权属达连河镇向前村向前屯。

如不服本决定,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依兰县人民政府

                          二 〇〇七 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网站介绍 | 服务介绍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黑ICP备 06001075
版权所有:依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依兰县政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451-57225196 E-mail:admin@yilan.gov.cn
copyright © 2003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址:www.hrbyl.gov.cn www.yil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