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人民政府预征地公告
第
3 号
为完善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城市总体功能,依兰县
2010
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用土地总面积
4.6617
公顷
(
全部为耕地
)
,现将征用土地有关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用土地时间:
2010
年
1
月
20
日
—2012
年
1
月
20
日
二、拟征用土地用途: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三、拟征用土地控制范围:北至田间路,南至居民点,西至田间路,东至依兰县热源厂。
四、拟征用土地地类:菜地(以哈市国土勘测规划院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五、拟征用土地权属单位:依兰镇五国城村同大屯
六、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发〔
2008
〕
101
号文件及哈政发法字〔
2009
〕
3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依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土资发〔
2001
〕
87
号文件规定,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被征用土地的村组织或个人在拟征用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八、联系人:陈景峰
联系电话:
5722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