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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人民政府征地公告
作者: 出处:政府办 发布:2009-09-21 19:50:49 点击: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哈肇公路通河至汤原段(依兰境地)建设项目,经省发改委黑发改交通〔 2008857号文件批准的交通类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全长 35.895km,该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总面积 3.6615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预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时间: 200934日至 201134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交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范围:该项目选址位于依兰县迎兰乡境内

四、拟征收土地地类:水田、旱田、林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哈市勘测规划院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五、拟征收土地权属单位:依兰县迎兰乡迎兰村、和平村、新林村、集成村、德裕村、德发村、舒乐村

六、征地补偿标准依据《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黑政发〔 2008〕) 101号)文件及哈政发法字〔 20093号文件执行。

七、依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土资发〔 200787号文件规定,自本预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土地的村组织或个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八、联系电话: 57222273

 

 

依兰县人民政府

〇〇 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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