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龙源汇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云岭风电场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总面积
7.6751公顷,其中农用地
7.6751公顷(林地
7.6751公顷)。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土〔
2009〕第
140号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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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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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面积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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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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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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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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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沿村民强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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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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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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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元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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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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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沿村腰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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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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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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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元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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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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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大顶山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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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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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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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元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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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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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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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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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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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
2008〕
10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
2008〕
10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6%给予补偿。
四、农业人员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
10日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依兰县国土资源局。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联系人:陈景峰
联系电话:
57222273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