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依兰县人民政府网站!
[天气预报]
 
政 务 公 开
  本地概况   领导介绍
  政府机构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政府文件
  计划规划   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   行政收费
  政府采购   项目建设
  应急管理   监督检查
城乡建设 征地拆迁
  捐赠救助   人事任免
  招考信息   公用信息
  三农信息   惠民项目

当前位置:首页>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征地拆迁>正文
文章阅读
依兰县人民政府征地公告
作者: 出处:政府办 发布:2009-10-14 14:08:35 点击:

 

 

 

 

依兰龙源汇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云岭风电场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总面积 7.6751公顷,其中农用地 7.6751公顷(林地 7.6751公顷)。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土〔 2009〕第 140号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权利人

征用面积

(公顷)

区片编号

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小河沿村民强屯

4.3068

12

5.6 /平方米

24.1181

小河沿村腰屯

0.1254

12

5.6 /平方米

0.7022

依兰县大顶山林场

3.2429

12

5.6 /平方米

18.1602

合计

7.6751

 

 

42.9805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 200810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 200810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6%给予补偿。

四、农业人员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 10日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依兰县国土资源局。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联系人:陈景峰         联系电话: 57222273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上一篇:依兰县人民政府关于预征收土地公告
下一篇:征地公告(2010年3号)
网站介绍 | 服务介绍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