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人民医院易地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二)
依兰县人民医院现已委托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开展“依兰县人民医院易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依兰县人民医院易地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依兰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依兰县健康路东段
占地面积:
50000m2
建筑面积:
24000m2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
5760万元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征用土地面积
50000m2,总建筑面积
24000m2,设置床位
300张。其中门诊楼
6045m2、医技楼
4955m2、住院楼
9290m2、行政办公楼
1296m2;传染病房
846m2、车库
414m2、食堂
538m2、辅助用房
616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
废气:扬尘和汽车尾气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2.
废水:施工期的材料冲洗、混凝土保养产生的施工废水以及使用大量的挖掘机械、运输机械和其他辅助机械,在作业和维护时有可能发生油料外溢、渗漏,通过雨水冲刷等途径,对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在施工现场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也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
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
4.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装饰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
废水:该工程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由医疗废水、行政区医疗工作者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三部分废水组成。
2.
废气:运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锅炉烟气、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气。
3.
噪声: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是锅炉房的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设备引起的机械噪声,和车辆噪声。
4.
固体废物: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锅炉灰渣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气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外运;各种开挖的管沟要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需安装尾气净化器,尾气应达标排放。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和汽车排放监测制度。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在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并定时对车辆进行冲洗。在施工场界进出口处放置湿草垫并及时更换,以防止泥土带出。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以及水流引起物料流失。运输车辆应入库装卸。临时堆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防止水泥等物料溢出污染空气环境。
2.
废水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在结构阶段必须对混凝土养护排放的水进行回收利用,应建设沉淀池,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停留的大型机械应做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冲刷;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
噪声
1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
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4
减少施工交通噪声,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均为大型重车,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运输路线安排上应尽量避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期内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4.
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在施工垃圾的存放过程中要做好遮盖等管理工作,避免施工垃圾影响交通、造成视觉污染以及造成二次扬尘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勿乱丢乱弃、日产日清,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
医疗废水医院采用《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的二级生化方法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GB18466-2001中的规定,医疗废水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行政区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
废气
锅炉烟气中主要的污染物是烟尘和
SO2,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需对锅炉烟气进行有效治理,在采取经济、合理的除尘脱硫处理技术后,锅炉烟气中烟尘浓度≤
200mg/m3,
SO2浓度为≤
900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的排放要求,锅炉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除油效率高于
85%的除油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3.
噪声
营运期间主要噪声是锅炉房的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设备引起的机械噪声,和车辆噪声。
引起机械噪声的主要设备在选型时选取低噪声设备,同时应设在封闭的房间内,经建筑物的吸声、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类区域标准。进出入医院车辆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将车辆噪声降至最低。
4.
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送有医疗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灰渣可以综合利用生产建筑材料。只要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的认真管理,固体废物处置率可以达到
100%,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年
12月
21日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二十五条“其它服务业”第
13小项“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类别。从产业政策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可与评价单位联系查看报告书简本,查阅报告书简本的公众请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征求建设项目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内的居民和单位职工。
2
、主要事项:公众应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
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如下:
依兰县人民医院
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
地址:依兰县健康路东段
地址:哈尔滨市南湖街
3号
邮编:
154800
电话:
0451-57222736
邮编:
150078 电话:
0451-84859393
传真:
0451-57222736 联系人:马庆玉
传真:
0451-84859393 联系人:齐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p777@126.com
依兰县人民医院(盖章)
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盖章)
为了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公众从维护自身权益出发,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为工程的建设和今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依兰县人民医院
2009
年
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