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08年4月18日
地 点:县政府301会议室
主 持 人:井 岗
出席人员:井 岗 赵长满 王国柏 栾和江 李继东
董文琴 周福君 王迎春 关庆伟
列席人员:付 伟 唐晓东 吴龙伟 张忠波 孙跃军
凌 峰 丛 超 费 宏 陈艳荣 王殿富
杨青宇 张 敏 崔 岩 敖卫忠 刘秀娟
吴振海 吴焕志 王铁汉 温宝斌 金 星
周天伟 孙志国 李俊庆 付丽君 邹凤春
张华基 吴建民 于长年 邹 欣 张晓红
陈永年 杨静野 朱 明 陈喜林 卢延庆
赵兴举 陈志军 孟庆林 艾春风 宁 岩
牛敬福
记 录:张欣强
议 题:1、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的情况说明;
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汇报;
3、讨论《依兰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4、关于2008年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及购置相关设备的汇报;
5、关于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整治情况的汇报;
6、关于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
7、讨论《2008年大豆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
8、讨论《农村饮水工程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9、关于水田抗旱工作情况的汇报;
10、关于几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汇报;
会 议 纪 要
一、会议听取了县卫生局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的情况说明,原则同意按照上级规定调整报销比例。
会议要求:(一)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效方法及途径。(二)卫生和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管理和年度审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制度。
二、会议听取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一)民间非营利组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