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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 2008 年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作者: 出处:政府办 发布:2008-06-18 15:24:00 点击:

依兰县 2008 年纠正损害农民

利益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依农减负 [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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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依兰县 2008年纠正损害
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 2008年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依兰县 2008 年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县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

 

依兰县纠正损害农民利益

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0 0 8 5 29



依兰县 2008 年纠正损害

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 2008年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认真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着力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护和调动农民建设现代农业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制定 2 0 08年依兰县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县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中央支农惠农各项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着力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并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监督机制,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不发生因农民负担重而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 )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1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严格执行“村财民理乡代管”,防止“村财乡用”,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债权债务管理、资产台账等制度建设;
   2 、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村民议事规则,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
   3 、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规范管理,集中治理财务混乱村;
   4 、做好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5 、加强对农民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
   6 、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各种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以及截留、扣缴、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
   7 、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 ( ) 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 ( ) 件和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健全预防涉及农民负担案 ( ) 件的长效机制。
   8、扩大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
   9、进一步纠正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经济管理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建立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的长效机制,突出解决化解普九债务;
   10 、乡镇政府要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杜绝乡镇政府下达招商引资指标、超标准建设楼堂馆所和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坚决制止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举债搞建设;
   11、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12 、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研究细化村内“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在议事时间、范围、程序、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界定。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
  以上工作任务由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农委负责。

(二)监督和检查各级政府部门面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各种收费;加强对现行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和公示内容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

以上工作任务由县农委、县物价局负责。

(三)加强对农村用电价格的监管,彻底取消中间环节乱加价和搭车收费。

以上工作任务由县物价局、县电业局负责。

(四)加大对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以上工作任务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负责。

(五)防止在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行为。

以上工作任务由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六)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许可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净化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坚决杜绝和严肃处理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哄抬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以上工作任务由县农委、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物价局负责。

(七)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切实保障农民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严肃查处土地承包违法案件,突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征收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

以上工作任务由县农委、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八)加强涉农服务管理和监督,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超标准扩大范围收费。重点检查水费收取。

以上工作任务由县农委、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负责。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保证我县 2008 年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顺利进行,我县在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组成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栾和江 依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忠波
  依兰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成 员:张极春 依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邹立仁 依兰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景涛 依兰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光宇   依兰县物价局副局长
      于炳海 依兰县审计局副局长
      张敬涛 依兰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雪涛 依兰县电业局副局长
      陈俊秀 依兰县建委副主任
      董立波 依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委,联系人:邹立仁。

联系电话: 57222422

   四、工作要求
  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采取上下结合,专项治理与重点清查相结合常抓不懈的工作方法,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
   ( ) 进一步加强对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的领导。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形势下,一定要密切关注各种加重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问题抬头的趋势,实行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 ( ) 件责任追究制,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的领导。
   ( )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的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集中时间和人力,着力解决好一批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开展,抓出成效。
  ( ) 加强对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日常监控和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及时反馈动态,并定期向县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工作情况,报送信息,年底要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 ) 认真进行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的白查与抽查。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县里要进行抽查和暗访,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督办查处,重点案件要列为专案,一查到底,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 ) 确实保证工作质量。各部门要把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与深化本部门、本单位的改革结合起来,真正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与本部门的发展与改革紧密相连,当成大事、要事来抓,保质保量地完成 2007 年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任务,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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