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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依据省、市纠风办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职能,加大查处力度,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入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以加强教育机关干部,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中小学教师等“四支队伍”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重点治理“三乱”问题,使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工作任务
按照依兰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分工,由县纠风办组织协调,其它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
(一)教育部门的主要任务
1、协调财政、物价等部门审核和制定教育收费项目、标准。
2、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补助寄宿生活 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借读费等代收费和班费、文体活动费、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单元练习册费、课后看护费、毕业年级补课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康复训练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体检、保险费不属于教育收费范围,学校不得代收,可由相关部门到学校直接收取,但是不得强迫。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师德教育,认真解决好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治理个别教师课上不讲课下办班补习收费的“三乱”行为。
4、继续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阳光收费”。保证公示内容看得见、信得过,留得住。确保专线投诉电话畅通、清晰。
5、深入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严防盗版教材进入学校。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它商业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
6、继续加强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的管理和监督,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30%,现有比例低于标准的不得提高,并要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7、严厉禁止违反国家规定面向中小学校的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以及各种乱收费行为。
8、加强对各种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中,要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在新生分班中,继续坚持“两先、一抽、不调”的原则。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书面考试择优录取新生。
9、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