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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规定
作者:王东铭 出处:依兰县政府信息中心 发布:2008-01-03 08:55:23 点击:

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规定

 

 

 

单 位:依兰县教育局

(一)入学条件

在我县务工就业外来人口子女可以申请到县属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 、在我县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要求在我县市区经商或务工 1年以上(含 1年);

2 、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县办理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 1年以上(含 1年);

3 、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4 、适龄儿童计划免疫证;

5 、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我市就读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

(二)办理时间

原则上每年 7 1 -- 8 20

(三)受理部门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四)办理程序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由其父母 (或监护人 )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县教育局根据其实际情况安排到学校就读。

教育局咨询电话: 5728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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