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死亡登记(意外死亡)
办理机构 :公安部门、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 :公民意外死亡或在外地意外死亡
办理程序 : 1、居民意外死亡的,由死亡人员的家属与公安、事故单位以及意外死亡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协调,并由医疗单位《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2 、居民在外地意外死亡的,若丧户要求回故地火化,应在死亡当地医疗部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办理死亡证明,可派人到殡葬部门办理遗体拉运手续。